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院次要责任是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之一,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对医院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和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及标准应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在实践中,医院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一般在患者具体损失的20%-40%之间。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