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有争议的欠条法院如何判决

债务追讨
2023-07-24 10:5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来看,一般借款纠纷除了有欠条之外,还需要有证据证明有借款事实发生。当事人有欠条证明借款来事实的,可以将欠条作为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自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来看,一般借款纠纷除了有欠条之外,还需要有证据证明有借款事实发生。当事人有欠条证明借款来事实的,可以将欠条作为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自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条本身有效期是永久的,如果是指诉讼时效期间超过了的,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自愿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