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案件

2023-07-24 11:0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包括:
    1、公民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上述主体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是指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