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时不能作为见证人的有:
1、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没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
3、订立遗嘱时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其他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