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护理人员走神致老人摔伤养老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4 15: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护理工走神致老人摔伤养老院应担责。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老人在养老院摔伤,如果养老院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养老院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养老院需要承担责任的,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养老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只要摔倒不是养老院的原因,比如地滑,摔倒后没有及时通知家属等有过错的情况,养老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生活需要照顾的老人,如果是护理在给老人洗澡、照顾期间,因为护理手法不当导致摔倒的,养老院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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