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住XX我们安置房才拿半年多又面临二次拆迁请问象这样有什么赔付标准没有

2019-05-31 12:0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2、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 如果已经有工作了,那么有工作的人,只享受土地赔偿和地上附着物赔偿,没有安置赔偿。,你好,对于拆迁补偿一般是根据被拆迁户口数和人头数并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来计算的。
    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你好,不合理。如不是国家征用农民合法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及园林地的,应当给予相应补偿。,已回答此问题
  •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协商确定。现在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各拆迁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拟定补偿的参考标准作为双方协商的依据,但不是强制或硬性的标准。
    因此赔偿标准请您向东城区办事处咨询。 对于房屋装修较特殊的都可参考各镇区参考补偿标准执行,如不满意可用评估的方法解决。具体法规或参考《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业停产补偿标准》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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