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知道担保人贷款的风险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3-07-24 16:1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
    1、债务人无法承担或没有依约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则需要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2、连带责任担保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人出现不履行义务的情形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贷款的风险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以及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风险等。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