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在咨询下有多长

劳动仲裁
2023-07-24 18:0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没有明确规定举证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在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届满之日;
    2、如果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3、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经仲裁庭准许的,如果仲裁庭不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的,以仲裁庭准许延期的届满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如果仲裁庭组织庭前交换证据,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之日。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 劳动仲裁过程中的举证期限,一般是15日,是在仲裁庭受理申请以后开庭以前确定的一段时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当在四十五日内及时结束。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仲裁活动中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持有异议或者予以否认的,劳动者应当提供相应反证据。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