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一国庆期间,我们这有一家店叫我去兼职两天,当时说好的是一天80,没有签什么合同,因为以前去做过,我也就同意去了,事后他让我交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上我的手机号码,我照办了,让一起去兼职的人替我交了,她说有交到负责人的手上。之后一直到现在快两个月了,我都没有收到钱,我就跑去问,负责人说他没有收到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所以没有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他就是不发,我补交他也说没有用,我只是个学生,希望有人可以回答我,谢谢了

2019-05-31 12:18: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贷款合同签了,但是没有放款。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是出借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出借的义务。
    借款人可以起诉,要求出借人履行出借金钱的义务,或者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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