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可以问一下,如何处理非法收养

子女抚养
2023-07-24 21: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非法收养的处理如下: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非法收养孩子的处理方式:
    1、符合收养条件的但未办理《收养证》的,给予收养人一千元的处罚。
    2、收养人无子女,但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孩子的,每提前一年收养处罚两千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非法收养孩子的处理如下: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满足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处一千元罚款;收养人未达法定收养年龄的,且无子女的,每年处罚二千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