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恐吓罪需要哪些证据?如何收集证据

刑事辩护
2023-07-25 00:2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恐吓罪需要什么证据
    1、恐吓罪需要的证据如下:
    (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
    (2)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
    (3)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
    (4)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恐吓罪怎么判刑
    恐吓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1、恐吓他人情节轻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可以对实施恐吓的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恶劣达到刑事处罚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恐吓罪需要证据如下:
    1、受到恐吓、威胁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视频等;
    2、受害者给犯罪者的转账记录等证据。受害者可以持以上证据到派出所进行报案;
    3、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4、当事人陈述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
    5、鉴定结论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刑事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
    6、勘验笔录指人民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恐吓罪需要的证据:有威胁、要挟等行为,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方面的证明材料。证据的收集,可能通过电话录音、视频录像,他人证明的方式来收集。刑法中却没有对威胁恐吓进行一个罪名的表述和对相关量刑的说明,但实际上已经有了刑事处罚威胁恐吓的条款,规定在寻衅滋事罪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