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知道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协议离婚
2023-07-25 02: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女方户口地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居民、华侨,需要看情况,一般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办理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离婚达成协议的,可依法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离婚手续应该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附件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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