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贷款是否必须约定贷款用途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7-25 05: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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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约定借款用途。但是对于借贷双方而言,约定借款用途对于双方而言能降低法律风险。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借贷不是必须约定借款的用途,但是出借人最好对于该借款与借款人进行约定,保证借款的安全性,在借款人违反与出借人的约定使用该借款时,出借人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贷款的用途不用必须约定。对借贷双方来说,约定借款用途可以降低双方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除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书面形式。贷款合同的内容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类型、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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