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知道离婚同居事实婚姻吗?

同居
2023-07-25 08: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之后同居的一般不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形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关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夫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同居的,并不构成事实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登记的,才被法律认定为合法有效的事实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不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事实婚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离婚后同居不算事实婚姻。我国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了,离婚之后同居只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争议,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理。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