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能单独卖房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5 08: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独所有的的房子可以单独卖。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单独所有是可以一个人卖的,如果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或者多人名字,是不可以单独所有一个人卖的,需要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同意之后签字,才可以卖。
    只要是已婚身份,房屋产权是单独所有,有也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这是因为单独所有也可能存在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因为过去的房屋产权证没有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单独所有的情况。
    由此可见单独所有的的房子是可以单独卖的,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到大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如果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是可以一个人单独卖的。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出卖的话必须双方同意,一个人不可以买卖。如果是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的话,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套房子也不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也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一方就可以单独处理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并不需要告知对方。
    如果这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花钱购买的房子,即使房产证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中的一人是不可以单独处理这套房子,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才可以处理这套房子。
    如果一方单独处理了这套房子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会支持另一方的请求。但是这时候如果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话,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人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该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1.如果房屋属于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人可以单独卖房,不用经过配偶同意。
    2.如果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人在卖房前应当先与配偶协商,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分了房屋的,配偶有权要求所有权人赔偿损失。
    关联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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