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决定对方负全部责任,对方支付我600元医疗费用后感觉比当时更严重,去医院检查这笔钱不够,现在联系他,他只是说不管,保险结束了,挂了我的电话,拒绝接。。现在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5 08:46: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根据交强险合同条款肇事车辆承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可以采取以下两个方法:
    1、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
    2、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
    二、如果肇事司机未买保险,又无钱赔偿的。
    根据我国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如果已经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并且无相关免责条款)那就先走保险“代位追偿”,如没有投保商业保险那只好直接走法院”民事诉讼“







    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程序:
    1、首先拿到交警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在交警队或工商局查询,对方车主、车辆所有人、实际经营人、投保保险公司信息;(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  。
    3、网上查找一份民事诉讼状范文,按格式填写即可,或找人代写。
    4、携带原告方身份证原件(自己方)和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起诉状,以及对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复印件信息,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
    5、法院一般会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就直接开庭判决。
    以上内容参考:最高法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 对方负责程度应该由交警中队判断其是负全责与否。你可以到该交警所属公安分局警督办公室投诉反映,并就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交警的职责在于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责任认定后3天内各方未提出复议申请的(不论是否签字),即可对涉案车辆放行。
    因此交警处理违规。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不好判断了。但大部分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警就会把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给事故双方。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
    对方不去处理,交警队还是可以下达事故认定书,下达认定书3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就可以结案了。
    自处自赔,你找你自己保险公司修理就行了,不用起诉对方。
    交警队只负责下达认定书和调解,别的责任不负。
    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中队的职责有:指导、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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