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加条款里有不合理的内容,如果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附加条款有效,不合理的部分不生效。
根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