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5 09:2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的处理办法: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所以,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所以,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 民法典》规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另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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