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酒驾醉驾
2023-07-25 09: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醉酒驾驶致人身亡承担的责任,需要看具体的事故责任划分,如果对方没有违法行为,则肇事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如如果对方也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则肇事方承担主责同等或者次要责任。但是不管责任如何,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醉酒驾驶致人身亡是否需承担全部责任,依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被撞的人没有过错的,醉酒驾驶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对方也有过错,则不是全部责任;
    3、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两者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当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于等于20mg,小于80mg属于酒驾。而当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于或者等于80mg就判定为醉驾了;
    4、酒驾属于违法行为,而醉驾是犯罪行为。
    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罚款,记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五千元罚款,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醉酒驾驶致人身亡是否需承担全部责任需要看具体的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违法行为则需要,如果对方也有违法违章等行为则不是全责。但是醉酒驾驶致人身亡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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