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12万元通过朋友A借给B开酒吧,月息三分,A给我写下借条,B给A写下借条。后B跑路,我能不能起诉A?

2019-05-31 13:41: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民间借贷的借据(借条)必须写明借款数额,并由借款人签名。有借款数额和借款人签名,借条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
    2、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借据应当写明下列内容:出借人姓名,借款数额,还款期限,借款利息,借款人签名。有担保人的,同时需要由担保人签名。
  • 只有借条可以起诉
    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之债的诉讼时效为2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2年时效的限制。
    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至于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一个地方居住、生活,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当地起诉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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