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7-25 10: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3、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4、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1、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如下: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如下:
    1、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2、不同的行政区划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3、不同的行业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4、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因为紧急避险而造成的。
  •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
    (1)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2)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3)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4)侵权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  
    (5)侵权人的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