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依据:
(一)协商和解。产生消费者被侵权问题时,商家与消费者两方以平等自愿为前提,针对有关争议进行相关协商,和平解决争端;
(二)调解。双方可以向消协反映情况,针对具体问题由消协作出调解;
(三)申诉。
当消费者认为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工商局反映情况。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