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女方不给户口簿我要迁户口现在能迁吗?

离婚
2019-05-31 13:5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持离婚判决书迁移户口。离婚迁移户口的,有房产的可以迁移至房产处,无房产的只能迁回原籍(娘家)。  办理迁移手续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购房迁移: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离婚迁移: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到娘家派出所户籍室或者其他房产处(迁至其他房产处所需材料见购房迁移)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 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1 .女方只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双方没有房产就无权要求分割。
    2.户口问题根据公安局户籍管理解决。
    3.孩子可以由一方抚养,因孩子年满十周岁,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女方无权要求男方对自己进行生活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