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非法经营被运输管理抓获,罚款过多。付不起罚款,怎么办?怎么拿车?

刑事拘留
2023-07-25 1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非法营运处罚如下:
    1、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营运如何认定
    1、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
    2、挂靠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
    3、租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法律分析

    法院罚款交不起,如果确实有困难,交不起罚金,可以申请减交或者免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并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并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第五十三条 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 法律分析:执法部门抓住非法营运车辆,一般要发给处罚通知书和处罚的决定书。延期不去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会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在规定处理期限到期之后采取拍卖等方式来处理违章车辆,拍卖所得用以缴纳违章罚款,缴纳完罚款多余的部分退还给车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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