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了解父亲去世的母亲是否有权处置房产

遗产继承
2023-07-25 12:2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去世母亲是有权处置自己的房产,无权处分夫妻共同房产。因为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有,当父亲去世时,房产的一半份额会作为父亲的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来进行继承。而母亲其实并不完全享有该房产的所有产权,自然不能对整个房屋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产证上是当事人的名字,父母是无权处置的。如果房产是由本人出资购房,父母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无权收回的,但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本人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并进行处置。
    父亲去世母亲有权处置房产吗
    父亲去世母亲是否有权处置房产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该财产属于活着的一方所有,活着的一方可以任意处置;
    2、如果该财产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去世方占有该房产的份额,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就需要先进行财产继承,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都由配偶继承时,活着的一方继承后也有权支房产进行处置,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有其它人继承时,则房屋出售需要其它继承权利人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分析:否有权处置房产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该财产属于活着的一方所有,活着的一方可以任意处置。如果该财产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去道世的方占有该房产的份额,那么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就需要先进行财产继承;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也就是说一方享有一半的产权,此时父亲去世,其享有的一半产权就会作为其遗产,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都由配偶继承时,那么活着的一方继承后也有权支房产进行处置。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有其它人(如:去世方的子女、父母)继承时,则房屋答出售需要其它继承权利人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