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上班受伤前如何发工资?

讨薪
2023-07-25 12: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上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间,按照受伤之前的工资待遇按月发放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1、工伤期间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诉讼等方式来要求其支付工资。劳动者在治疗工伤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应当按照该标准每月足额向其支付工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工伤不只发基本工资。职工因工受伤的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时停工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员工所在单位可以向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的费用、住院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外出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遭受工伤的,可以享受保险基金的补助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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