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结束后,没有人照顾孩子,请半个月事假,公司不批准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5 12: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不批产假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者是产假的,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把医院的住院证明以及医生开具的产假单邮寄给公司,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产假单以及住院证明的原件即可。劳动者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且本人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