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的身份证被盗办信用卡,导致现在因欠款被黑名单,那么这笔款子难道要我还吗?可不可以不还?

2019-05-31 14:0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2、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个人办理信用卡提供必须的资料:
    (1)申请人(主、附属卡)身份证复印件;
    (2)工作证明文件:带有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照片的工作证/牌复印件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
    (3)住址证明(以下所列各项选择提供一项):现住所最近期的水、电、气、固定电话等费单的原件。
  • 如果身份证遗失,要尽快报警或者到派出所做个备案。如果发生纠纷,备案信息将作为证据。此外,个人要尽快补办身份证,新补办的身份证核发日期在公安户籍系统里会有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
    这样,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以上是客户欠款不还起诉应该怎么办的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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