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检查院下了逮捕令,一个月后可能会被释放吗?

刑事辩护
2023-07-25 16: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逮捕令下达后,嫌疑人还有可能被释放的,释放的情形如下:
    (1)对嫌疑人决定逮捕后,经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逮捕后,检察院要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逮捕后,侦查结束,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案件,释放当事人;
    (4)逮捕后,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无罪宣判的,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二百六十条
  •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马上释放;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应当经过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 法律规定被批捕后能释放,但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