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丈夫在外边养了一个情妇,那女人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为这件事儿,我受到了很大精神刺激,我想起诉离婚,申请损害赔偿,我对这方面不太了解,根据新婚姻法,请问起诉离婚赔偿范围包括什么内容?

离婚
2018-08-10 15:2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赔偿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财产还是应当依法进行平均分割,不能够以此为由而要求过错方净身出户。
  • 一般来讲,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要有这5个方面:

      
    一、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二、违法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我国目前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三、损害事实
    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损害结果即包括物质损害,还包括精神损害。
      
    四、配偶一方的过错与另一方所受到损害之间存在的因果关
      
    五、导致离婚的发生
     根据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
    (一)》第2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第3款还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五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进行离婚损害赔偿。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