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25 18: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医患双方协商后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为: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缴费;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组织听证、取证;
    3、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4、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 医疗事故的鉴定进行流程如下:
    1、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或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转交鉴定;
    2、医学会受理后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3、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规定,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出具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