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小区想成立业委会,但是社区政府各种阻挠找理由不让我们成立,我们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7-25 18: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成立业委会的方法如下:
    1、提出申请,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委会的权利有哪些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委会的产生方法如下:
    1、提出申请,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委会的权利有哪些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不同意也可以正常成立,因为成立业主委员会无需经过社区批准。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五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超过一年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