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标转让流程如下:
1、协商一致,与受让方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必要时对商标转让协议或商标转让声明进行公证。
2、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国家
知识产权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3、商标转让注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合格,予以核准转让并进行公告。
办理商标转让费须缴纳商标转让规费500元,如委托
代理机构办理,另需向代理机构缴纳一定金额的代理费。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
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