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规定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招标投标
2023-07-25 19:1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是: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不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或不能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 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是: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的;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根据投标人的规定修正错误的。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修正的、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保证金可以予以没收。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