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没有丧失工作能力,53岁,拿走了全家的土地使用,国家补贴等,六年前父母离婚,他干净地离开了家。并要求子女抚养,每人每月1500元,总共3000元,这种情况,需要支付赡养费吗?

赡养
2023-07-25 2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提供物质上的费用援助。
    2、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1、赡养费应当根据子女的收入及子女数目的不同,按老人的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赡养责任所需支出的费用予以计算。且一般需对六十周岁以上的父母,或已经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赡养费应当根据子女的收入及子女数目的不同,按老人的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赡养责任所需支出的费用予以计算。且一般需对六十周岁以上的父母,或已经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