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人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设立
代理权限的权利以及监督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权利;承担代理行为结果的义务承担代理事务相关费用的义务以及支付约定代理佣金的义务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
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
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