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分手一方分手费该怎么办?

同居
2023-07-26 05: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分手费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如果协商未达到一致,则民事纠纷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1、给付分手费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属于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赠与,一般不可以索回。
    2、但是,如果给付一方是有证据证明这分手费是被胁迫、威逼、欺诈或者并非出于个人意愿的情况下给的,可以要回。
    3、分手费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如若男女双方因分手费闹上法庭一般也是不会得到支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法律并没有对分手需要赔偿作出相关的规定,因此分手并不是必须给分手费的,被分手一方也不能因为对方没有给付分手费便报警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分手费这一做法并不受法律支持。
    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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