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转让的具体形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
2023-07-26 05: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
    1、根据公司法规定分为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2、根据受让人不同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3、根据标的是否分割分为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4、根据转让的依据分为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5、其他。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股权转让的形式如下: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而作的划分。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股权转让的形式是,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后,应当向新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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