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工伤索赔
2023-07-26 07: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处理:经过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后,如果相关部门发现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以下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工伤认定必须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首先搜集下列证据证明双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然后进行工伤认定,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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