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屋租赁
2023-07-26 09: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手续:一般是要租赁双方提交各自材料去所在街道租赁所办理:房东:房产证,身份证;租客:身份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如有委托,需要有正规的委托材料(有严格的需要公证处盖章的委托书);还有地方需要住所管理处开具证明等等,双方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到租赁所备案办理,方可开具租赁税票。

  • 1、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双方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监证,签署初审意见;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后予以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2、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