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的区别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6 09: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一、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性质不同
    竞业禁止是合同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应承担的忠实义务,属于法定义务。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设立的义务,双方通过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与劳动者规定竞业限制条款,对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进行约定,属于约定义务。
    二、限制的对象不同
    竞业禁止的对象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竞业限制的对象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同时上述人员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
    三、依据的法律不同
    竞业禁止义务依据的是民法典规定,竞业限制依据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存在以下主要的区别:
    1、竞业禁止属于法定的义务,竞业限制以约定为前提;
    2、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是董事、经理,部门经理,竞业限制的对象一般是员工;
    3、违反竞业禁止的属于侵权,违反竞业限制的,可能是违约,可能是侵权,也可能都是。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有以下区别:
    1、对象不同,通常来说,竞业禁止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单位的高层,而竞业限制的对象一般是员工;
    2、性质不同,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竞业限制属于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