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如何办理房屋共同贷款?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6 10: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后共同贷款的房子怎么办
    1、离婚后共同贷款的房子怎么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一方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产属于房产首付支付方所有,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补偿对方;
    (2)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根据市值价格,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减去未还款本金,一方想要房子的,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应得的款项。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离婚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房子归男方,由男方给予女方金钱补偿,并承担未偿还完的房贷;
    2、房子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予男方金钱补偿,并承担未偿还完的房贷;
    3、房子卖掉,把未还的房贷还完,剩下的钱双方协商分割。
    在外地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流程
    在外地只能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安排庭前调解;
    4、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处理共同贷款房产的方式: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