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妻子在车祸中错过了工作费用,我的服务费应该如何计算其他费用,还有一个孩子,骑电动汽车的孩子和汽车碰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6 10: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交通事故家属陪护费,会根据以下情形进行计算:
    1、家属有收入的,会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计算,按照家属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
    2、没有收入的,会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出院后还有陪护费和营养费吗
    出院后是否还有陪护费和营养费,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出院后,受害者有自理能力的,不会有陪护费,未构成伤残的,也不会有营养费;
    2、出院后,受害者还不能给自理,需要家属照顾的,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陪护费,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营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法律分析: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包括伤者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按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
    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