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残疾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6 11: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要准备下列材料:
    1、加盖力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具体有伤残评定申请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等。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