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人犯罪,还有未成年人保护吗?

未成年人犯罪
2023-07-26 12: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是指到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下的为未成年人,但是并不是说明其犯罪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当其为十四周岁以下的不予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从轻或者减轻其应当追究责任的刑事处罚;十六周岁以上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严格依法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尊重其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根据调查案件的需要,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或者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
    耐心细致地听取其陈述或者辩解,认真审核、查证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线索,并针对其思想顾虑、畏惧心理、抵触情绪进行疏导和教育。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二条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尊重其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条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主动向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明确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第四条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严禁使用威胁、恐吓、引诱、欺骗等手段获取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第五条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不得公开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和影像。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承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人员应当具有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专业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办案经验。第七条本规定是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特别规定。
    规定中未涉及的事项,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分级预防、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是最有效的措施。
    法律是如何保护未成年的
    法律是如何保护未成年的方式如下:
    1、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2、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3、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4、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5、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6、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工作职责是:
    (一)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规划;
    (二)组织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网信、卫生健康、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四)对本法的实施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
    (六)其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职责。
    第六条
    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
    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门学校等单位,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