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询问房屋中介费收取的内容

房屋中介纠纷
2023-07-26 12:3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如下: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
    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房屋中介收费项目有哪些
    房屋中介收费项目包括:
    1、咨询收费,包括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其中口头咨询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书面咨询费又分为普通咨询报告收费标准为300-1000元,复杂一点的咨询报告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
    0.5%;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房屋中介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如下: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
    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 房屋中介费就是进行房产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用,这个服务费是出售方和购买方都需要向一方中介方支付的。一般来说,中介费是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但是中介服务费在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按照业内的习惯来收取的。房产中介费包括房产咨询费。房产咨询分为口头咨询和书面质询两种。其中口头咨询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书面咨询费又分为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0~10000元;技术难度大、复杂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
    0.5%。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和房屋中介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
    0.5%—
    2.5%计收。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