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办理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
2023-07-26 17: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登记需要如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
    2、符合登记的其他材料。例如结婚登记需提交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登记需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
      
    二、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作、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五、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六、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七、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