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穿过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我正常向前行驶,有明显的刹车避让行为。然而,我仍然从侧面与汽车相撞,导致交通事故。目前,交警尚未下发事故判决书。我想问一下如何判断责任的可能性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6 18: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之后,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测调查之后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次责和同等责任。
  • 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自接到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仍不服的,可以搜集证据由法院做最终责任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自行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五城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和通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且符合相关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的电动自行车。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依据下列职责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道路行驶管理
    (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编制并公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目录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销售电动自行车实施监督管理
    (四)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对生产者和销售者收集、贮存、处置电动自行车废电池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五)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在临街人行道、公共场所停放管理,查处占道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 本市电动自行车实行合格产品目录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