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知道,我现在读的是职高,想转学能转学吗?

2023-07-26 21: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符合条件的可以转学。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 一、职高转学到另一个职高需要什么手续
    1、职高转学到另一个职高需要以下手续:
    (1)需要现在就读的学校允许,可以找现在学校管学籍的老师,写好转学申请;
    (2)现在学校省的教育厅允不允许,也很重要,转学的理由一定要充分;
    (3)找到接收的学校,这个应该是首先做的;
    (4)最后找接收学校的教委。相关转学材料有转学申请书,接收同意接收确认表,学习期间的考试成绩单加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省统一招生录取通知名单花名册的复印件加盖章。
    2、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二、职高的转学方法主要有哪些
    职高的转学方法主要有以下内容:
    1、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非毕业班学生,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或二年级上学期开学前允许转学;
    2、新转学校所学专业必须与原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转学理由必须如实填写;
    4、申请转学的学生必须先办理手续再入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5、申请转学的学生必须学习经历连续,学习成绩齐全。
  • 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障。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