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知道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6 22:0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在有资质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带上双方身份证件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处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进行审查合格后发放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不是一定需要公证。只要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伪造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并且双方均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就依法生效,所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不是一定需要公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一般无需进行公证。根据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在夫妻双方拿到离婚证之后就是有效的,无论是否公证都不影响协议的效力。离婚后,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处理财产分割等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